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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物流索赔|伪造交付资料遭预处罚,停牌带帽股民可起诉

一、索赔股票名称:广汇物流(600603)

二、索赔条件:【继续持有股票不影响索赔,索赔不以抛售股票为条件!】

2023年4月11日到2024年4月30日之间买入股票,并且在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三、索赔所需材料:

1、投资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前往证券营业部,打印证券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需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

3、前往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4、股民个人银行账户复印件,用于胜诉后的法院执行。

四、案件背景:

2024年4月30日,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汇物流,代码:600603)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同日,广汇物流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4年8月30日晚,广汇物流(600603)公告,2024年8月30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广汇物流通过伪造交付资料等方式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导致广汇物流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公司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五、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思远律师,律所主任,执业22年。

单位:广东深超律师事务所

手机:18998908149(微信同号)

股民索赔公众号:法律猫

广东深超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思远律师认为:上市公司信披违规导致股价下降并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投资者可以向法院诉讼索赔。除上市公司之外,涉及的相关责任主体也可以一并列为被告起诉,要求其按责任大小承担不同份额的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再次提醒:股民应当注意,股票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需要投资者主动起诉才可能获赔

2023年4月11日到2024年4月30日之间买入股票,并且在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投资者可在#股民投诉#登记索赔信息或联系18998908149广东深超律师事务所陈思远律师团队登记索赔信息我们将会有专人负责对接索赔事宜。在投资者获得赔偿款之前本律所不收取任何费用,前往法院立案、开庭等事宜均由我所专业律师负责,当事人不必亲自办理。

(本文由广东深超律师事务所供稿,陈思远律师是国内早期从事证券系统研究开发的探路者,2000年后转型做律师,带领的法律猫深超律师团队专业服务于中小投资者股票索赔领域。近几年来成功代理包括但不限于飞乐音响、济南高新、天宝退、康得新、同济堂、辉丰股份、龙力生物、新光圆成、宜华生活、ST同洲、宏达新材、金花股份、上海电气、保千里、延安必康、鹏起科技、奥瑞德、ST金州、赛为智能、索菱股份、新纶新材、金刚光伏、凯迪生态、长园集团、乐视网、东方金钰、ST澄星、工大高新、庞大集团、天际股份、安妮股份、金亚股份、和佳医疗等大量股票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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